9CaKrnK1QRq taiwan.huanqiu.comarticle台“太阳花”攻占行政机构案宣判 部分获刑3-5月/e3pmh1fmg/e3pmh1g6o图为“反服贸”团体于2014年闯入台“行政院”,打破建筑物玻璃爬窗进入。(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海外网4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对“太阳花学运”之“323攻占‘行政院’”案情宣判,魏扬等8人被控煽惑犯罪部分无罪,妨害公务部分,法官则轻判许顺治等10人3到5月。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依煽惑犯罪、妨害公务、公物毁损、侵入住居等罪分2波起诉,第1波起诉93人,第2波追加起诉39人,共132人涉案;政党轮替后,台“行政院长”林全520上台即对126名涉告诉乃论罪的被告撤回告诉,不过,林全同意撤告者中,有人另涉非告诉乃论罪,不得撤告,由法院继续审理,总计审理20人。2014年3月间因台“立法院”审查“服贸条例”争议引爆的“318太阳花学运”,共衍生出“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411路过中正一分局”3起案件,一审法院已对“318占领‘立法院’”案、“411路过中正一分局”案做出判决。“323攻占‘行政院’”案中,“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21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务等罪。“323攻占‘行政院’”案源于魏扬与“黑岛青阵线”部分成员,伙同其他占领台“立法院”的“学运”社团人员,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号召民众在台“行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进行静坐抗议等行为。台警方于3月24日凌晨起,展开强制驱离行动,并沿街广播要抗议群众离开、开动镇暴水车,以水柱驱离抗议民众,在清晨5、6时将“行政院”周边道路清空。此前,台湾318“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合议庭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将被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名的“立委”黄国昌等22人判决无罪。对此,台媒直斥民进党开启了“闹官有理造反无罪”的方便之门,认为“太阳花”被判无罪,恐让台湾社会更加对立动荡。民调显示,有高达4成的台湾民众不认同北院的无罪判决,仅28.7%表示认同。台湾法界人士对法官判决所持理由,更直斥“荒谬、可笑”,批评此举如同是“法官造法”。台湾“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律师许文彬认为,“公民不服从”原则并没有法律依据,也非“刑法”规定之阻却违法事由,贸然引用,恐将破坏法的安定性。检察官认为,“太阳花学运”瘫痪“立法院”运作长达20多天,法院竟然以“公民不服从”无限上纲,判决无罪,试问日后民众谁会相信司法?此外,有台法律学者认为,冲进“立法院”拆卸破坏设备,就算在欧美也触犯相关法规,很难想象在台湾这样的行为竟然会被法官解读“合情合理”,然后判决无罪,法官自由心证恐有认事用法上的违误。学者强调,在客观犯罪事实存在下,北院法官如认定这些人的犯意,主观上与单纯破坏公署有别,就应在判决理由详述,量刑上加以审酌,而不是径行判处无罪,这样的判决实在是背离经验法则,也不符人民的法律感情。1491809220000责编:wangmin海外网149180922000011["9CaKrnK1O9p","9CaKrnK1Nvd","9CaKrnK1Kpi","9CaKrnK1K94","9CaKrnK1Imz"]//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7/0410/15/29/20170410032904277.jpg
图为“反服贸”团体于2014年闯入台“行政院”,打破建筑物玻璃爬窗进入。(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海外网4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对“太阳花学运”之“323攻占‘行政院’”案情宣判,魏扬等8人被控煽惑犯罪部分无罪,妨害公务部分,法官则轻判许顺治等10人3到5月。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依煽惑犯罪、妨害公务、公物毁损、侵入住居等罪分2波起诉,第1波起诉93人,第2波追加起诉39人,共132人涉案;政党轮替后,台“行政院长”林全520上台即对126名涉告诉乃论罪的被告撤回告诉,不过,林全同意撤告者中,有人另涉非告诉乃论罪,不得撤告,由法院继续审理,总计审理20人。2014年3月间因台“立法院”审查“服贸条例”争议引爆的“318太阳花学运”,共衍生出“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411路过中正一分局”3起案件,一审法院已对“318占领‘立法院’”案、“411路过中正一分局”案做出判决。“323攻占‘行政院’”案中,“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21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务等罪。“323攻占‘行政院’”案源于魏扬与“黑岛青阵线”部分成员,伙同其他占领台“立法院”的“学运”社团人员,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号召民众在台“行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进行静坐抗议等行为。台警方于3月24日凌晨起,展开强制驱离行动,并沿街广播要抗议群众离开、开动镇暴水车,以水柱驱离抗议民众,在清晨5、6时将“行政院”周边道路清空。此前,台湾318“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合议庭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将被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名的“立委”黄国昌等22人判决无罪。对此,台媒直斥民进党开启了“闹官有理造反无罪”的方便之门,认为“太阳花”被判无罪,恐让台湾社会更加对立动荡。民调显示,有高达4成的台湾民众不认同北院的无罪判决,仅28.7%表示认同。台湾法界人士对法官判决所持理由,更直斥“荒谬、可笑”,批评此举如同是“法官造法”。台湾“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律师许文彬认为,“公民不服从”原则并没有法律依据,也非“刑法”规定之阻却违法事由,贸然引用,恐将破坏法的安定性。检察官认为,“太阳花学运”瘫痪“立法院”运作长达20多天,法院竟然以“公民不服从”无限上纲,判决无罪,试问日后民众谁会相信司法?此外,有台法律学者认为,冲进“立法院”拆卸破坏设备,就算在欧美也触犯相关法规,很难想象在台湾这样的行为竟然会被法官解读“合情合理”,然后判决无罪,法官自由心证恐有认事用法上的违误。学者强调,在客观犯罪事实存在下,北院法官如认定这些人的犯意,主观上与单纯破坏公署有别,就应在判决理由详述,量刑上加以审酌,而不是径行判处无罪,这样的判决实在是背离经验法则,也不符人民的法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