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员”不能收的礼 马英九要定规矩(图)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5-13 09:40

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明定,副课长级以上职员接受业者等馈赠或招待,只要价值5000日圆以上,就需每季向首长提出书面报告,还要提出受赠所得的利益、价值、日期、原因及业者名称与地址。
英国公职人员收受礼品及款待处理原则规定,内阁大臣与公务人员皆不得接受他人礼品、款待或招待,其家庭成员受同样规范;内阁阁员不得接受与公务有关之海内、外赞助者的礼品。
至于一般的社交礼物,英国规定礼品收据须呈报给常务次长,低于英镑140元的小额礼品可为受赠者保有,高于140英镑者,除非受赠者愿以现金价格买回,否则即交所属部会代为处理。若认为该礼品有价值,可做为陈列展示,英国政府则每年公布内阁大臣收受礼品清单。
新加坡政府规定,公务员不得接受馈赠或外界邀宴,一经查出即以贪污罪论处;新加坡执法甚严,甚至认为即使一杯咖啡,公务员都不得接受招待。
新加坡政府更明定政府官员不得接受下级人员赠送的任何礼品,包括现金、物品和票券,不得接受下级人员的邀请出席娱乐活动;政府官员退休时接受下级人员赠礼,仍须申报礼品名称、价值。部属要为长官退休给予礼物或娱乐时,召集人应报请常务次长批准,且礼物不得超过新加坡币一百元,每位成员分摊金额不得超过月薪的2%。(环球网 曹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