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前妻出书 爆曾遭施明德泄欲(组图)

施明德
书中提到,1958年7月陈丽珠14岁初见施,次年2月,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陈自述在施入狱之后,有一次去探监,“发现有很多党外女同志全都拿着他的亲笔函赶去探监。”1959年11月,陈丽珠告诉施已怀孕两个月,“以为他会非常高兴,然而他却非常生气地要我把孩子拿掉。”
陈丽珠自述:“NORI(施明德)有很多心思总是摆放在性上,像他信末的署名:‘藤’,就是意味着他的阳具,而将我的私处比喻为‘红葡萄’或‘葡萄’。”施曾在信中坦白于金门服役时与女政工赤裸爱抚六七次,但未性交。施还列出十余项要求陈改进做爱的意见,包括要采女上男下姿势或为施口交。
陈丽珠在书中透露,1974年6月施明德在医院检查时,陈一进病房,施就立刻拉她进厕所,要她脱掉衣服跟他在马桶上做爱。
陈丽珠披露施明德信函重点
1963/01
多检讨自己、要求自己、保持自己的圣洁,不要做令我难为情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