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衫军大审 施明德要马英九王金平出庭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台海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4-10 16:32
特殊管道沟通马王
据了解,这一段时间以来,红衫军总部一直为此与马英九和王金平布有联系管道。红衫军的辩护律师之一李念祖负责与马英九本人沟通,李念祖为知名的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理律与马英九极为熟稔,理律律师宋耀明即为马英九特别费案以及周美青为“偷报纸”事件控告绿营等案的主要辩护律师;理律掌门人陈长文则为马英九哈佛同学,与马英九有长年交情,陈长文亲手带出来的子弟兵罗智强,现更为马阵营发言人。
王金平的部分,则是由曾任“立法委员”的台湾促进和平基金会执行长简锡阶居中连络。针对最敏感的马英九是否出庭的考虑,施明德表示:“管他的,这是他要思考,不是我要思考的。”但施明德接着说,马未来握有行政权、又占有议会四分之三席次政治资源,对这个问题,“他能不处理吗?”这也是“让我们检验一个领袖有没有理想性与气节”以及“这个人讲话与实际有没有落差”的机会。
红衫军辩护律师之一李念祖表示,之所以考虑传唤马英九,绝非藉此引起舆论注意,而是由于马英九确实曾主张集会游行法违宪,他身为当时的台北市长,我们只是传他来作证,“那时候执行法律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去执行一个违宪的法律”,以及“下属有无贯彻他的意志。”
至于王金平的部分,另一红衫军辩护律师魏千峰指出,王金平曾以双十节筹委会主委的身分发了份公文给台北市政府,但是,“双十节筹委会是什么单位?法律地位为何?从哪里来的权利规定红衫军可以游行的范围?”
李念祖进一步质问,光就集游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等的规定,“为什么你‘国庆’可以庆,红衫军不能庆?同不同意的标准在哪里?”这些事情,“王金平该不该来说一说?”何况,集游法第四条又规定,“集会游行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土地”,可是,李念祖说:“这又是明目张胆违背大法官第四四五号、不得歧视政治言论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