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俩台商被判死缓 断手工称是“人类悲哀”

昨日,断手的刘汉黄在判决书上按指印。
今年6月15日,东莞大朗一家五金厂工人刘汉黄因工伤纠纷捅死两名台湾籍高管并致一人重伤。昨日该案一审宣判,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汉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原告及家属120多万元。听完宣判,刘情绪失控,称判决结果是“人类的悲哀”,当庭表示将继续上诉。
被告曾求死,听判情绪失控
昨日下午3时,同是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却没有了一个多月前此案开庭时的紧张阵势。除了媒体记者,旁听席上只有刘汉黄的弟弟刘汉禄和个别网友,赖振瑞和另两名被害人的家属坐在原告席上,仍是一言未发。
20分钟后,刘汉黄被带入法庭,人很消瘦,眼神落寞,进门就寻找亲人,直至看到弟弟后才慢慢坐下。起立听读判决书时,刘汉黄双手放在身后,表情冷漠,听到“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仍然默然看着远方。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处刘汉黄给三方原告赔偿人民币共120多万元,其中给邵正吉的家属415044.7元,给林裕腾的家属649586 .15元,赔偿赖振瑞145040.69元。
宣判结束后,刘汉黄当庭表示要上诉,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大叫这个判决结果是“人类的悲哀”,愤怒、悲伤之情溢于言表。
随后,法官拿判决书和请求上诉的文件给刘汉黄签字。向法官问清日期后,刘汉黄用无掌的右臂压住纸张,左手一笔一画慢慢签上“刘汉黄”、“11月2日”等字样。
记者问赖振瑞等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时,所有原告都没回答,赖振瑞拄着拐杖走出了法庭。
律师:比最坏的结果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