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初审通过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4-17 20:30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机构今天初审通过台湾地区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规定选举机构公告当选之日起七天内,应成立交接委员会。


  按照这一草案,将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人,由当选人指派委员长;委员由现任者与当选人各推派二分之一名额,现任者推派未足额视为放弃。


  提案人表示,目的是为维护当选人的安全,并使他们可以当选人身份作就职前的准备,确保安定及衔接。草案若三读通过,将使未来交接“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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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圣火在巴黎的传递遭到了藏独分子抗议,而以巴黎市长为首的巴黎市政府更是推波助澜。您认为巴黎市长是否应向国际奥委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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