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959年以后军事冤狱可申请赔偿 时效至明年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4-18 20:44

  台湾军事检察单位透露,台军士兵服役期间如果坐冤狱,可以申请“冤狱赔偿”。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只要是1959年9月1日以后在台军部队中遭到非依法受羁押、收容、留置或执行的受害人,都可以申请冤狱赔偿。每天赔偿金额为新台币3000到5000元不等。


  去年7月岛内通过这项“军事案件冤狱赔偿条例”后,或许因倡导不足,以东部地区为例,只有三起申请案,因此检察官特别呼吁1959年9月1日以后曾经受到符合条例的案件,都可以提出申请。


  台湾东部地区所申请的三起案件,已经有两起获得赔偿,都是以一天3000元新台币的赔偿标准计算。冤狱赔偿申请时效只到2009年7月12日。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共有  条环球网网友评论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 用户名:
  • 我来评两句

第一话题

巴黎市长是否应向奥委会道歉?

北京奥运圣火在巴黎的传递遭到了藏独分子抗议,而以巴黎市长为首的巴黎市政府更是推波助澜。您认为巴黎市长是否应向国际奥委会道歉。
  • 正方:应该
  • 反方: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