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三审 台“最高法院”无罪定谳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4-24 15:14
环球时报 环球网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驳回检察官的上诉,三审无罪定谳。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即将在5月20日正式就职,但是共有10件案件还在检方侦查中,至于特别费案则是在今天做出判决。
马英九特别费案去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台北市府秘书余文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判决马英九无罪,余文应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减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经上诉,台“高等法院”去年12月判决马英九无罪,余文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
今年1月9日,台湾“高检署”认为,因本案判决攸关“首长特别费”性质的认定,未来确定判决的法律见解对侦审同类型案件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宜由台“最高法院”就此争议问题做出统一见解,较能避免同类案件的用法歧异,因此提起上诉。(环球网 周选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