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告谢长廷诽谤案:法官六月传讯马谢二人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5-01 16:13

  中新网5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虽然已经落幕,两党候选人选举恩怨犹未了。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开庭审理马英九针对特别费自诉民进党主席谢长廷涉嫌诽谤案,承审法官决定六月四日传讯马、谢二人,以确定马英九是否确有提告谢长廷真意,以及是否继续提告。


  马英九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她已代表马英九向法院提出光盘片及相关新闻报道等证物,本案事实明确,实无必要传唤马英九出庭,但既然法院要求,她近日内将转告马英九,由马本人决定;谢长廷幕僚则表示,必须请教律师后再做决定。


  马英九自诉谢长廷涉嫌诽谤,主要是认为会影响选情,台法界实务人士指出,“大选”结果出炉,马英九高票当选,下月四日开庭时身分已是台湾地区领导人,届时马英九若出庭,动警察力、维安阵仗势必庞大,选前的恩怨,有无延续到选后的必要,值得深思,以免浪费有限的司法、社会资源。


  谢长廷是在去年九月二十四日,针对马英九一审无罪的特别费案,在高雄市港都电台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马英九使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并以特别费支付子女在美读书,还有缴税、保险费、认购“中国银行”股票等非公务支出。四天后,谢长廷办公室,更发出新闻稿,作同样内容的指控。


  马英九认为谢长廷的指控不是事实,且会影响选情,遂委请律师自诉谢长廷诽谤。昨日上午法官开庭审理,因谢长廷要到高雄地检署出庭,遂委请律师到庭陈述。


  法官认为,依“刑诉法”规定,剪报资料只是传闻证据,谢长廷到底有没有说过被诉诽谤的内容?不能光凭无证据能力的剪报证明。当庭决定,要传唤马英九、谢长廷两造出庭,以确认马英九是不是还要继续提告。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共有  条环球网网友评论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 用户名:
  • 我来评两句

第一话题

中国繁荣会纠正西方偏见吗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一直在发展、在进步,但西方对中国的偏见也一直存在,您认为中国的发展、繁荣会纠正西方的偏见吗?
  • 正方:会
  • 反方: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