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立委”李乙廷遭一审判决当选无效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台海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5-29 10:03

  台海网5月29日讯 台湾苗栗县国民党籍“立委”李乙廷昨天下午由苗栗地方法院判决“立委”选举当选无效。苗栗地方法院表示,当选无效部分属于民事部分,还可上诉至二审;至于刑事部分的贿选案已遭检察官起诉,目前仍由法院审理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苗栗地方法院发言人宋国镇表示,当选无效部分属于民事案件,二审定谳;由于李乙廷的贿选刑事案件也已经被检察官起诉,目前还在法院审理,未做出判决,法院会以速审速结方式尽快办理。


  另据《联合报》报道,李乙廷竞选期间,捐助社团涉嫌贿选,苗栗地院法官认为他假捐款实为影响选举,昨天判决他当选无效;是本届第一位被判当选无效的“立委”,他仍可上诉。


  这件贿选案刑事部分,苗地院仍在审理,李乙廷表示,一定会上诉到底,让司法还他清白。


  选罢法规定,当选无效之诉经地方、高等法院两审终结后,不得提起再审之诉,且各级法院应于六个月内审结。而“中央民代”单一选区并非由“落选头”递补,因此,如果判决确定当选无效,将办补选。


  法官审理指捐助时李或赖等助选员穿着竞选背心,寻求在场选民支持并获赠感谢状。李乙廷辩称,捐赠时并未请求受赠团体支持他竞选“立委”。法官认为,李乙廷等人虽回避直接行贿,但受捐助成员,可能受影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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