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办:扁2000万广告费实为628万 非机要费支出
中新网9月25日电 陈水扁办公室24日表示,当年委托出版商郝广才制作托播公益广告共计二千余万元(新台币,下同),是由机要费“领据列报”部分支出,除在特侦组说明,也有收条可查。不过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王郁琦说,经查这几年郝广才和“总统府”的业务往来约六百二十八万元,皆非由机要费支出。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检方追查机要费流向,陈水扁指2003年底曾以机要费支出两千万元,委托郝广才拍摄两支公益短片。
对此,王郁琦指出,由于所有原始凭证都扣留在特侦组和台北地方法院,对于所有机要费的支出,“总统府”只能从“明细分类帐”上了解,但并未见到单月两千万元的支出。
他表示,机要费报支的方式,2006年以前是依照每个月分配数字,一半以领据一次支领,另一半以单据核支,2006年8月之后因为规定改变,全部要以单据核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