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海外巨款是如何被发现的?(图)
银行交易举报系统
事实并不尽然。瑞士自1934年开始实行《银行保密法》之后,一直被指责为黑钱的藏污纳垢之所。迫于各界压力,特别是在2001年“9·11”事件之后,瑞士的两家主要反洗钱机构-反洗钱监督局和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MROS),开始自主地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瑞士于1997年10月10日颁布了于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正是依据此法,瑞士当局才开始追查陈的“洗钱”行径。
那么陈又是如何闯入瑞士联邦检察院的视线呢,就此问题瑞士资讯(swissinfo)的记者采访了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本次的阿扁事件,瑞士联邦检察院正是依据MROS的报告,才向台湾提出的协助调查申请。
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 Switzerland 简称:MROS;德文:Meldestelle für Geldw?scherei)新闻部工作人员贝蒂女士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她说:“我们不可以讲述具体的案例,但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银行在经手有洗钱嫌疑的业务时,有义务向我们提供信息;我们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确实涉及到洗钱、支持恐怖主义、资金来源涉嫌犯罪、或犯罪组织时,我们就会上报到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部门”。
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本身没有司法权利,但它隶属于瑞士联邦警察局,是在金融系统和刑法部门之间起中转、过滤作用的行政部门。
瑞士银行举报这些“大客户”,会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意?面对记者的追问,贝蒂女士说:“这是义务”,她笑了一下接着说:“不管他们愿不愿意,这是《反洗钱法》规定的银行的义务。”
洗钱举报办公室也会对银行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知情不报,办公室可以上报到相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该办公室也会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国际反洗钱机构的最新讯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