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裁定收押 陈水扁成阶下囚(图)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韦博报道,陈水扁11日经过近7小时侦讯后,在11日下午16点35分遭到台湾检方声押,随即被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于11日晚8点召开了声押庭审议是否羁押陈水扁,但4个多小时后,陈水扁突然声称自己遭受法警殴打,要求验伤,随后在当晚22:48被送往医院。12日早上,经过一系列曲折之后,台检方声押陈水扁获准,陈水扁正式被羁押。
陈水扁随后将被用囚车移送至台北看守所关押,从而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遭到收押的卸任领导人。
据报道,台特侦组出动了5名检察官莅庭,向法官说明声押陈水扁的理由,因为在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要收押,必须由检察官来说服法官,有关被告涉及的相关罪证,收押要件包括是否有逃亡之虞、是否有串证或湮灭证据之虞,另一方面则是所犯本刑5年以上,而陈水扁涉及的五大罪嫌,其中光是侵占公有财物和诈领公有财物,就已经分别是10年、7年以上的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