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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评扁知法犯法 以改革大旗行贪腐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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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1日电 陈水扁家族4大案今天于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无期徒刑。法官批评陈水扁知法犯法,还每每以政治干扰司法,视司法为玩物。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以陈水扁、吴淑珍在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4案中贪污、洗钱,判决扁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陈水扁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吴淑珍罚金3亿元。不过,全案仍可上诉。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领导人,现仍享有卸任礼遇尊崇,本应将“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却纵容家人、亲信以权生钱,致立意良善的机要费沦家族零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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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被判无期是否会重创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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