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案首波宣判 特侦组近期将侦结第三波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扁家4大案。检方人士指出,包括企业给款扁家案、“机密外交”款遭诈领等后续案件也已近尾声,近期将第3波起诉,但二次金改案部分仍需时间调查。
特侦组侦办扁案,去年12月12日起诉包括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洗钱等4案,是为第一波;今年5月追加起诉扁珍向前中信副董事长辜仲谅索贿,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扁珍1000万元,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是为第2波。台北地院一审就前2波起诉案,判处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
检方人士表示,目前特侦组侦办中、与陈水扁相关的案件,尚有“机密外交”款遭诈领、企业给款扁家、二次金改等案。其中,二次金改案的案情、牵涉人员及法令复杂,检察官仍须厘清。
企业给款部分,特侦组追查扁家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新台币近8亿元的款项来源,包括元大集团疑行贿2亿元,以及其它企业给付扁家的款项。检察官正厘清扁家有无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罪”或“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若认定为后者,行贿的企业将不涉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