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阳光还是照不到政治献金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2-02 09:32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说,民进党“总统”候参选人谢长廷日前公开说,马英九也曾收公会政治献金五十万,但不像追查马英九拥有美国绿卡一般锲而不舍,谢长廷隔日改口,“选举时收政治献金很平常,大家不用假仙”,在激烈的“总统”大选中,如果“总统”候选人仍然采取如此低的标准,显然,政治人物忘记二千年为何政党轮替,也并未从过去八年的贪腐政治学到教训,选民要能得到比较清廉的政治,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
文章提到,谢长廷说,“马英九也有收献金,不然他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谢长廷更自承,“我自己也很难排除,但绝没有条件交换”。谢长廷说的也许是事实,但在面对多位“立委”在中药商和牙医师公会行贿案被起诉的背景下,而有这样的谈话,就未免对贪腐的共犯结构太过轻忽了。
文章说,政治献金是必要之恶,因此必须有相关的法制规范,但在台湾,政治献金不但未受规范,反而一直是政客图利的护身符,过去无论是“立院”改选出现的金钱传闻,或是利益团体与“国会”的金钱往来、甚或官员与企业的金钱互动,都能以政治献金一笔带过逃过刑责,多少收贿、贪赃枉法都是以政治献金之名加以包装。
社论称,即使在2004年三读通过了政治献金法,法律中也明定,政治献金之捐赠,不得行求或期约不当利益,但在朝野“立委”的“默契”下,违反者竟然只有行政罚,而没有刑责;同样的,“立法委员”行为法虽有利益回避条款,但违反者竟然只送“立法院”纪律委员会惩处,在这样的共犯结构下,此次特侦组侦办以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对于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起诉十五位“立委”,就是形同以司法介入的方式,来弥补立法者的怠惰,其意义不只在十五位“立委”被起诉而已,而是“国会”的贪腐共犯结构终能被打破。
但是司法终有不足之处,特侦组在牙医师公会等两案中,放过的“立委”比起诉的多,其中不少坦承拿钱,但在政治献金是必要之恶的前提下,只要法律上无法证明他们收受政治献金有对价关系,这些“立委”就是无罪。
社论认为,无论是马英九还是谢长廷,都不能低估民众对贪腐的反感,任何民主的政党都清楚,没有比贪腐更容易失去政权的,政治人物要自清及昭公信,不能全赖给司法,司法更是缓不济急,而成本最低而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阳光法制,就政治献金而言,只要超过一定额度,就公布政治献金来源,这是昭公信最好的方法。
国民党在台湾长年执政,二千年即是在黑金政权标签下失去政权,民进党号称清廉起家,执政不到八年,已有一箩筐的政务官因贪渎被起诉,民进党这次“立委”大败,人民不满贪腐,其实是关键因素之一。
社论总结说,反贪,是马英九、谢长廷都不能轻忽的议题,谢长廷不能一句“我也难排除,但没有条件交换”,就要人民相信他;马英九虽提出廉能政策主张,但还是欠缺阳光。(环球网 范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