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限制 才有公道
中新网10月8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10月8日发表方晟撰写的文章说,大陆配偶、外籍配偶,都是台湾之子的母亲。她们都在呵护台湾孩童、照顾台湾家庭,不该有差别待遇。陆配工作放宽,不是额外施惠,是原本该有的公平对待。
文章摘录如下:
“劳委会”主张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限制,引发绿营“立委”批评。我认为,这是公平正义,“劳委会”早就应该如此做。
多年来的规定,大陆配偶要满六年才有工作权,外籍配偶没有限制、立即有工作权,两者相差悬殊。比较之下,对待大陆配偶不公平。同样是嫁到台湾来,大陆配偶要受限、外籍配偶却没有,为何?同样是台湾媳妇,外籍配偶像是“内人”,大陆配偶如同“外人”,没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