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媒体看农村改革:改善大陆农村经济的良药

资料图:中国官方媒体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中新社发 张庆民 摄
中新网10月20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0日出版的台湾、香港各大平面媒体纷纷从不同角度给予解读。
台湾《联合报》发文《大陆农地经营权 允许买卖》指出,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决定》作为下阶段大陆农村改革的纲领和目标,以“新土改政策”为重点的大陆农村改革,受到大陆各界关注。中共中央此番把“新土改”视为改善大陆农村经济的良药,力排众议地推出。该方案除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允许农民参与开发集体土地,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中共19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次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被喻为“新土改”的文件,预期将成为中共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进一步发展内需的纲领性文件。农村劳动力过剩、平均生产力太低,一直是大陆“三农”问题的重要症结,“新土改”文件开宗明义的目的,即在发展“规模经济”,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即为此而来。
该报道指出,针对外间的一些担心,《决定》采取多种预防措施,包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
香港《文汇报》则重点摘录出《决定》的几种流转形式,这份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