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扁宛如政治变色龙 自保行为毫不含糊
中新网12月9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民进党和陈水扁宛如政治变色龙,政治性的司法动作娴熟而训练有素,自保的行为也是有条不紊、毫不含糊。
社论说,台北法院重判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十年徒刑。合议庭认为,叶将扁家洗钱情资分两次向陈水扁报告并为资料交付,图利陈水扁家族获取财产上不法利益,触犯图利罪,另并有泄密、隐匿公文及伪造文书等数罪并发,故处以重刑。
表面上看,本案纯粹涉及刑事法律罪名,背后却是建筑在极其重要的“宪法”解释之上,寓有可供咀嚼的启示在内。
社论认为,法院认定叶盛茂第一次向陈水扁泄露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提供的吴景茂账户资料,时间正在吴淑珍涉及诈领机要费于2006年间被起诉的一个月后。当时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追诉吴淑珍诈领机要费,认定陈水扁为共犯,只因享有“刑事豁免权”,乃未列为同案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