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前“大掌柜”刘泰英要去坐牢了(图)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台海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11 10:11

刘泰英(中)出庭(资料图片)

 

  台海网6月11日讯 国民党前“大掌柜”刘泰英因背信罪被判刑一年十月,只要检察官不上诉就确定。检方初步决定放弃上诉,正联系法院尽速让刘泰英入监执行。


  据台媒报道,李登辉时期的国民党“大管家”刘泰英,涉嫌掏空国民党近百亿(新台币 下同),被依贪污、背信等罪起诉。台检方还指刘泰英私吞台当局所谓“金援款”4万多美金,以及侵占政治献金等4800万元。甚至在担任台“中华开发”公司董事长期间,以台“中华开发”公款收购股东妥托书涉嫌逃税。被分别处以一个半月到三年六月不等的徒刑,共应执行五年十月。


  其中,在桥头宝公司弊案中,刘泰英为替友人谢文钦解决资金困境,指示所属筹设桥头宝公司,侵吞公司买卖厂地的三千七百万元新台币;虽然当初检方起诉是依可上诉第三审的商业会计法罪名,但一、二审都依背信罪判刑一年十月。


  由于背信罪是二审定谳,刘泰英不能再上诉,但检察官可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罪的理由上诉。台“高检署”研究后发现,当初一审依背信判决,检方并未就这部分提起上诉。基于诉讼经济等考量,“高检署”初步认为没有再上诉必要,如确定不上诉,刘泰英就得先去坐这一年十个月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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