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分手?贴露点欲照通缉你!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1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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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姓通缉犯为报复女友,将女友欲照贴上网,还设计成寻人悬赏公告,贴在女方家乡的大街小巷。(联合报图)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周先报道  台湾《联合报》13日报道,因案被通缉的台中县陈姓男子,认识在护肤店工作的女子后陷入热恋;交往期间,除自拍裸照外,还请摄影师拍两人情欲照。后来翻脸,陈把300多张欲照贴上网,还设计寻人悬赏公告,贴在女方家乡大街小巷。

 

  模仿陈冠希拍欲照


  检警调查,陈姓男子(32岁,诈欺通缉在押)在台湾北部某护肤店结识这名女子;交往期间,花了2万多元(新台币,下同)请台中婚纱摄影业者,在汽车旅馆选景,拍摄美艳的露点性感照,两人私下也仿陈冠希拍了300多张欲照,存放在计算机照片夹。


  陈姓男子后来投资小型贸易公司,并请这名女子任会计,因公司债务纠纷,他怀疑女子卷款100多万元潜逃,乃报复性地将两人撩人姿势的欲照贴上网,供网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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