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胸10秒无罪 台法院以性欲为凭判案惹争议

袭胸十秒一审却判无罪,引发妇团痛批法官跟不上时代,面对狼爪,女性要捍卫自己的身体自主权。
中新网8月3日电 不满“袭胸10秒”及“强行舌吻女孩5秒”事件的无罪、或扭曲判决一再发生,台当局“行政院长”刘兆玄罕见地同意组成项目小组,拜会“司法院长”赖英照,表达严正立场,要求改善。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周清玉等17位“行政院”妇权会委员日前在妇权会议上认为法官判决对社会及司法已造成惊吓与伤害,提案要求“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共同关切与处理,避免类似案件一再发生。妇权会召集人刘兆玄同意并特别指示“内政部长”廖了以协助参与项目小组,研议方案,希望未来司法审判及教育能融入性别主流的观念。
“袭胸十秒无罪事件”,发生在05年11月,彰化员林内衣特卖会上发生女子遭摸胸的事件,检方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后,彰化地院以10秒钟无法引起加害人性欲为由,判定无罪。
至于“强行舌吻女孩五秒事件”,也发生在彰化县,去年9月1名男子廖某强行“舌吻”前妻13岁的女儿5秒钟,结果,彰化地方法院3位已婚女法官,认定“突袭举动,被害人尚未感到自主权受压抑”,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引发各界哗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