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在网上征性伴侣被判刑3个月
中国台湾网8月11日消息 岛内32岁的刺青师傅“阿森”上网留言“征性伴侣”却换来3个月的徒刑,成为全台湾地区首件因征性伴侣遭判刑的案例。据台媒报道,该案将于本周五执行,表示不服的阿森则称不排除声请“大法官”解释。
据报道,阿森家住台北市,与妻子离婚后,去年在岛内网站“UT网际空间”留言,提及“想找位单纯长期无压力的性伴侣,我1976年生身高172体重75至80期待认识你”。隔天,阿森就接到彰化县员林警分局电话,要求到案说明。他开车南下后,才知被列为“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被告。警察说,他在网上的留言是“猥亵文字”,只要坦白承认,罚个扫地、做义工之类的就没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