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娘维权路漫漫:内裤颜色能判断真假结婚吗?

资料图:台湾“移民署”正式揭牌之际,“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在“移民署”门口举行大陆配偶“抗议歧视、要求人权”活动。图为“大陆新娘”丁女士哭诉遭受歧视和不幸遭遇。 中新社发 张炜 摄
10月5日,岛内媒体称,台当局“劳委会”已完成大陆配偶在台工作评估报告,认为应可全面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全案已送“陆委会”配合修法,只要完成修法,大陆配偶来台团聚、依亲都可申请工作,受惠人数高达数万人。多年来,为争取大陆配偶在台公正平等的合法权利,大陆新娘以及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奔走呼号,现在终于露出一丝曙光。但——
大陆配偶遭歧视形同“次等移民”
一直以来,根据台湾相关规定,外籍配偶到台后就可以工作,大陆配偶却需要经过居住满6年(2年团聚期、4年依亲居留期),才能够正式在台湾工作;只有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患有重病,或者家里有未成年子女、遭受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大陆配偶才能在居住满两年后,可以出外工作。
当局的有关规定,明显是对大陆配偶的歧视。
去年11月,岛内一个公益组织结集出版了20位大陆配偶的心情故事,其中一位名叫明娟的大陆配偶自述,由于来台后不能工作,学历不被承认,连怀孕都被质疑“还不能赚钱就想生小孩”,最后毅然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