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最快今天将宣布“大赦台商”措施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台海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3-05 10:12
台海网3月5日讯 台当局为吸引台商回台、资金回流,研拟修改行政命令,弹性放宽企业登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据了解,若一切顺利,最快今天可望对外宣布两岸经贸松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行政院”研拟修改“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弹性调整企业登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将现行依个别企业净值计算的投资上限,改为以“企业合并净值或个别企业净值”较高者计算投资上限;投资超限或濒临上限者,也可以未来一年在岛内新增投资来扩大基准。
据透露,“行政院”拟在不修法前提下,由“经济部”修改“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计算级距不变,但把现行依个别企业净值计算投资上限,改为以企业合并净值或个别企业净值较高者来计算投资上限。
至于在大陆投资已超限或濒临上限的企业,只要未来一年在台湾有新增投资,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可加计到登陆投资限额,鼓励企业在赴大陆投资、进行海外布局的同时,同步增加在台湾投资。
另据报道,蓝绿拚两岸经贸松绑!“行政院长”张俊雄今天将宣布“大赦台商”措施。
在两岸人民条例不修法的前提下,政府鼓励违规台商再一次“补报户口”,并“从轻发落”。现行违规投资金额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裁罚五万元的最低罚,将大幅放宽为违规投资两千万美元以下均适用五万元最低罚。
“行政院”院会今天将听取“经济部”、“陆委会”报告鼓励台商回台投资方案。“经济部长”陈瑞隆表示,“禁止类”不在这次大赦台商的范围内。台商补登记期间为六个月。
“经济部”这次将修正“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基于轻罚考量,台商违规投资金额在两千万美元以下者,一律处以最低罚款新台币五万元;违规投资金额超过两千万美元、未达一亿美元者,处以新台币十万元罚款;违规投资超过一亿美元者,由主管机关依个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