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KhKXjf6ro作者:康博浩taiwan.huanqiu.comarticle台当局炮制“经济间谍罪”防大陆挖人才,网友:猎头公司成特务机关?/e3pmh1fmg/e3pmh1g6o【环球网报道】综合《联合报》和《经济日报》等台媒消息,民进党当局以所谓防范“大陆窃取、挖角台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24日在台立法院机构“内政委员会”,审查所谓“国安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主要条文,新增“经济间谍罪”和“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1亿元新台币罚金等。对此,有岛内网友质疑,“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据报道,民进党“立委”张宏陆24日在台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以“防堵大陆窃取、挖角台湾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主持审查台“行政院”提出的“国安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国安法”新增所谓“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报道称,相关草案还新增所谓“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规定任何人不得意图在“外国、陆港澳”使用台湾“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以维护所谓“国安”与产业竞争力云云。此外,报道提到,违反“经济间谍罪”可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至1亿元新台币的罚金;另外,“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上述两罪的“未遂犯”也可进行处罚。对于民进党当局的此番操作,有岛内网友质疑,“挖高科技人才会有罪?到对岸追求高薪合情合理,同行之间互相推荐介绍高薪工作, 这样是不会有问题的”。↓也有网友讽刺,“利用修法防止人才外流?笑话!”“台湾人不允许领高薪,查到一律重罚!”↓还有人直言,“谋职、跳槽、求高薪,改善生活,现在也能和‘国安’扯上关系? 大陆来挖人违法,那西方企业来挖人,(就)没事?……(民进党当局)意识形态挂帅,双标过头”。↓另有网友吐槽,“真好笑!猎头公司被定义成特务机关的意思吗?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工作自由都要剥夺”。↓1648176417175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杨阳环球网1648176417175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a5f9c0888ee257d8b39c1bb4a02a92a4u1.png{"email":"yangyang@huanqiu.com","name":"杨阳"}
【环球网报道】综合《联合报》和《经济日报》等台媒消息,民进党当局以所谓防范“大陆窃取、挖角台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24日在台立法院机构“内政委员会”,审查所谓“国安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主要条文,新增“经济间谍罪”和“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1亿元新台币罚金等。对此,有岛内网友质疑,“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据报道,民进党“立委”张宏陆24日在台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以“防堵大陆窃取、挖角台湾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主持审查台“行政院”提出的“国安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国安法”新增所谓“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报道称,相关草案还新增所谓“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规定任何人不得意图在“外国、陆港澳”使用台湾“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以维护所谓“国安”与产业竞争力云云。此外,报道提到,违反“经济间谍罪”可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至1亿元新台币的罚金;另外,“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上述两罪的“未遂犯”也可进行处罚。对于民进党当局的此番操作,有岛内网友质疑,“挖高科技人才会有罪?到对岸追求高薪合情合理,同行之间互相推荐介绍高薪工作, 这样是不会有问题的”。↓也有网友讽刺,“利用修法防止人才外流?笑话!”“台湾人不允许领高薪,查到一律重罚!”↓还有人直言,“谋职、跳槽、求高薪,改善生活,现在也能和‘国安’扯上关系? 大陆来挖人违法,那西方企业来挖人,(就)没事?……(民进党当局)意识形态挂帅,双标过头”。↓另有网友吐槽,“真好笑!猎头公司被定义成特务机关的意思吗?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工作自由都要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