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UTrZ作者:张云峰taiwan.huanqiu.comarticle台“法务部长”登陆遭绿营围攻:下台前的毕业旅行/e3pmh1fmg/e3pmh1g6o【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正在大陆参访的台“法务部长”罗莹雪拜会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但绿营质疑她此行可能有“国安”疑虑。据台湾亲绿的《自由时报》30日报道,罗莹雪29日拜会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周强表示,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完成是时代潮流,符合人民愿望,他同时提到近年来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台胞权益,例如由台籍陪审员协助处理涉外案件等。罗莹雪称,两岸在文书送达、受刑人移交及人员遣返方面的合作已有成效,希望加强推动台籍人士的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事项。此外,罗莹雪前往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演讲,题目是“法制革新,由修复式司法谈起”。她还前往上海,预计将到华东政法大学与师生举行法律座谈,并会在上海与台商座谈,4月1日返台。罗莹雪成为首位以公务身份登陆访问的“法务部长”。对此,《自由时报》援引相关人士的话称,“法务部”下辖“调查局”,除了侦办一般刑事犯罪案件外,还负责两岸情报收集、“共谍”案件等机密内容,“罗身为法务部长,赴中参访实在不妥”。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还称,他担心罗莹雪同意直接采认对方的证据,因为近年两岸检察界交流频繁,不断扩大司法互助的范围,已进展到相互协助传唤彼方的证人,如果打算直接采认对方的证据“将对人权是一大危害,毕竟两岸搜证质量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另据BBC中文网报道,民进党“立委”对罗莹雪登陆的消息感到错愕。“立委”吴秉叡称,“我早上看报纸才知道消息,很不以为然,只剩一个多月(任期)了还这样恶搞”。绿营质疑,罗莹雪的“法务部长”任期即将结束,在大陆答应的事情、所做的承诺,接任者未必会承认,因此罗这一趟能做的很有限,充其量就是她下台前的“毕业旅行”。罗莹雪2013年起担任“法务部长”,受到执政的国民党支持,在任内执行了两次死刑签署,枪决11名犯人。在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她曾经批评学生的抗议“不符合公民不服从”,也认为对学生违法“不能视而不见”,引起绿营的不满。对于罗莹雪登陆,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30日上午表示,罗莹雪此行是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进行的业务交流,“罗女士以协议台方总顾问的名义,率团一行10人于3月28日至4月1日来北京、上海两地参访”。他说,两岸有关方面将就当前协议执行双方最关心的共同打击电信诈骗、毒品犯罪,以及大陆居民被骗财产返还等问题交换意见,没有涉及重大经济犯遣返等问题。台湾“法务部”一名官员称,这次的活动一直都在计划中,“上次陆方曹建明检察长来台湾之后,就一直对我方提出热情邀约”;台湾是在几经思量之后,决定以“对等尊严”方式进行“深化两岸司法交流”。据悉,该行程在去年7月曹建明来台后就已敲定,但后来碰到“总统大选”以及“内阁”总辞,才延到3月底。至于会以何种方式“对等尊严”,“法务部”官员称,两岸法务制度不同,但是曹建明是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检察长,已经是相当高的层级,罗莹雪也是台湾“法务部”的最高层级。该官员透露,台湾在司法改革上一直都给大陆很多经验分享,目前大陆也在进行司法改革,包括《家暴法》等法律的修正上,都参考了台湾的“立法”经验。台湾“法务部”还称,自从2009年4月26日签署《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上“成效显著”,并对两岸人民权益与社会治安“帮助匪浅”,这次的访问也是“加深互信基础”。145936800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lengchunyang环球时报145936800000011["9CaKrnJUQBK","9CaKrnJUzTl","9CaKrnJUvRO","9CaKrnJKvkq","9CaKrnJK1MM"]{"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正在大陆参访的台“法务部长”罗莹雪拜会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但绿营质疑她此行可能有“国安”疑虑。据台湾亲绿的《自由时报》30日报道,罗莹雪29日拜会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周强表示,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完成是时代潮流,符合人民愿望,他同时提到近年来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台胞权益,例如由台籍陪审员协助处理涉外案件等。罗莹雪称,两岸在文书送达、受刑人移交及人员遣返方面的合作已有成效,希望加强推动台籍人士的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事项。此外,罗莹雪前往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演讲,题目是“法制革新,由修复式司法谈起”。她还前往上海,预计将到华东政法大学与师生举行法律座谈,并会在上海与台商座谈,4月1日返台。罗莹雪成为首位以公务身份登陆访问的“法务部长”。对此,《自由时报》援引相关人士的话称,“法务部”下辖“调查局”,除了侦办一般刑事犯罪案件外,还负责两岸情报收集、“共谍”案件等机密内容,“罗身为法务部长,赴中参访实在不妥”。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还称,他担心罗莹雪同意直接采认对方的证据,因为近年两岸检察界交流频繁,不断扩大司法互助的范围,已进展到相互协助传唤彼方的证人,如果打算直接采认对方的证据“将对人权是一大危害,毕竟两岸搜证质量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另据BBC中文网报道,民进党“立委”对罗莹雪登陆的消息感到错愕。“立委”吴秉叡称,“我早上看报纸才知道消息,很不以为然,只剩一个多月(任期)了还这样恶搞”。绿营质疑,罗莹雪的“法务部长”任期即将结束,在大陆答应的事情、所做的承诺,接任者未必会承认,因此罗这一趟能做的很有限,充其量就是她下台前的“毕业旅行”。罗莹雪2013年起担任“法务部长”,受到执政的国民党支持,在任内执行了两次死刑签署,枪决11名犯人。在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她曾经批评学生的抗议“不符合公民不服从”,也认为对学生违法“不能视而不见”,引起绿营的不满。对于罗莹雪登陆,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30日上午表示,罗莹雪此行是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进行的业务交流,“罗女士以协议台方总顾问的名义,率团一行10人于3月28日至4月1日来北京、上海两地参访”。他说,两岸有关方面将就当前协议执行双方最关心的共同打击电信诈骗、毒品犯罪,以及大陆居民被骗财产返还等问题交换意见,没有涉及重大经济犯遣返等问题。台湾“法务部”一名官员称,这次的活动一直都在计划中,“上次陆方曹建明检察长来台湾之后,就一直对我方提出热情邀约”;台湾是在几经思量之后,决定以“对等尊严”方式进行“深化两岸司法交流”。据悉,该行程在去年7月曹建明来台后就已敲定,但后来碰到“总统大选”以及“内阁”总辞,才延到3月底。至于会以何种方式“对等尊严”,“法务部”官员称,两岸法务制度不同,但是曹建明是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检察长,已经是相当高的层级,罗莹雪也是台湾“法务部”的最高层级。该官员透露,台湾在司法改革上一直都给大陆很多经验分享,目前大陆也在进行司法改革,包括《家暴法》等法律的修正上,都参考了台湾的“立法”经验。台湾“法务部”还称,自从2009年4月26日签署《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上“成效显著”,并对两岸人民权益与社会治安“帮助匪浅”,这次的访问也是“加深互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