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qm13作者:范凌志taiwan.huanqiu.comarticle台男子因其花钱娶的大陆妻子“非处女”告中介/e3pmh1fmg/e3pmt8i3n环球网2月22日消息,高雄市林姓男子透过婚姻中介到大陆讨老婆,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娶到一名他认为“不是处女”的女子,他指控两名中介“诈欺、背信”。台检察官认为,因“合约中没有指明介绍的对象非得是处女”,且“以处女作缔约条件,也违背公序良俗”,因而不起诉两名中介。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姓男子昨天受访表示,一定会声请再议。他的大陆妻子来台后“爱玩、不工作”,还吵着要回大陆,今年春节前回大陆后便没有再回来,且在向当地法院提离婚诉讼,并向他要新台币40万元,还说如果不给就不回台湾。四十多岁的林姓男子提告指出,前年12月21日他透过设在高雄市三民区的一家外籍姻婚中介协会,洽办婚姻媒介,当时朱姓理事长及王姓总干事都向他保证,可以介绍有高中学历且为处女的女子和他结婚。 他花费新台币26万1600元,前年12月26日透过中介到广西省桂林市中山路的冠泰酒店,参加联谊活动,结识赵姓女子,两人在大陆结婚。婚后发现,赵女不具有高中学历,并曾堕胎过,并非处女。他指控朱、王二人涉犯诈欺及背信罪。责任编辑:范凌志129835530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佚名环球网129835530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环球网2月22日消息,高雄市林姓男子透过婚姻中介到大陆讨老婆,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娶到一名他认为“不是处女”的女子,他指控两名中介“诈欺、背信”。台检察官认为,因“合约中没有指明介绍的对象非得是处女”,且“以处女作缔约条件,也违背公序良俗”,因而不起诉两名中介。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姓男子昨天受访表示,一定会声请再议。他的大陆妻子来台后“爱玩、不工作”,还吵着要回大陆,今年春节前回大陆后便没有再回来,且在向当地法院提离婚诉讼,并向他要新台币40万元,还说如果不给就不回台湾。四十多岁的林姓男子提告指出,前年12月21日他透过设在高雄市三民区的一家外籍姻婚中介协会,洽办婚姻媒介,当时朱姓理事长及王姓总干事都向他保证,可以介绍有高中学历且为处女的女子和他结婚。 他花费新台币26万1600元,前年12月26日透过中介到广西省桂林市中山路的冠泰酒店,参加联谊活动,结识赵姓女子,两人在大陆结婚。婚后发现,赵女不具有高中学历,并曾堕胎过,并非处女。他指控朱、王二人涉犯诈欺及背信罪。责任编辑: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