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香港“中评社”报道,历经17年的台湾与日本渔业会谈10日落幕,台日双方先就北纬27度以南、东海境界线以西、八重山群岛以北水域达成协议,台湾渔民作业范围可扩至台方主张暂定执法线外,在线外增加约1400平方海里,4530平方公里作业水域面积。
台湾“外交部长”林永乐10日在台日签署渔业协议后记者会上说,目前日方主张中间线与台方主张暂定执法线,双方彼此都不承认,但这次会谈谈出“协议适用海域”,有具体的经纬度,台湾渔船作业水域获得保障。
“协议适用海域”包括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与特别合作海域,林永乐说,位于“协议适用海域”中的钓鱼岛列屿12海里内领海作业部分,并未达成协议。
林永乐说,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指,台方渔船作业不会受到日本公务船干扰,完全按照台湾的规定来处理;但日本船只也可进入,也可排除台方法令适用,但事实上很少来了,几乎是没有了,所以日本公务船很少为了自己渔船来这海域执法,只是因为这范围还是属于日方主张中间线以东的海域,所以台湾渔船才会受到日方干扰。
林永乐说,特别合作海域指,台湾渔船作业也不会受到任何干扰,但差别在于日本渔船也可进入,从琉球过来的渔船多,日方的船可能也会比较多,所以适用双方法令,但各自自主管理,这部分将来要在“台日渔业委员会”机制谈出个结果。
林永乐说,另外,台方关切北纬27度以北、日本先岛诸岛以南等台方主张暂定执法线内海域问题,以及未来渔业合作等议题,由“台日渔业委员会”继续协商。
台“渔业署长”沙志一表示,对台方渔船作业范围来说,不变的是,钓鱼岛12海里内、北纬27度以北与日本先岛诸岛以南台方主张暂定执法线以内,台湾渔船可作业,当局会护渔。
沙志一也以适用海域之概略渔场及台方渔船过往遭日方干扰分布图指出,图中红点是2006到2013年期间,台湾渔船作业受到干扰的地点,都在日方主张中间线与台方主张暂定执法线双方重迭水域内,因为没有达成协议,所以常常被干扰,尤其适用海域下方倒三角形区块内,是台湾渔船捕黑鲔鱼受到日本公务船最多干扰的地区,签署协议后,现在有96%以上的地点已经在协议适用范围之内。